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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源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《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》落实工作的通知

汉地税发〔2017〕19号
2017-03-16

汉源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《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》落实工作的通知

汉地税发〔2017〕19号

各税务所,县局各股(室)、稽查局:

为规范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,提高纳税服务水平,防范税收风险,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印发了《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》(税总发〔2017〕4号)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。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,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,抓好贯彻落实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第一,各单位要根据《指引》要求,理顺工作流程,强化岗责管理,优化申报征收,加强评估管理,着力部门配合,做好档案管理,防范税收风险。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及时整改,确保《指引》贯彻落实到位。

第二,各单位要认真研究《指引》内容,结合工作实际,在工作流程、岗责设置、申报受理、限时办结、办税服务、优惠办理、税款退库、评估管理、部门配合、档案管理、风险防控等方面,就实际操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办法及时反馈给县局。

第三,《指引》为内部文件,用于规范税务机关的工作,不对外公开。请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中注意不对外宣传,也不要在外网上登载,以免外界误解误读。

附件: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

指引》的通知

汉源县地方税务局

2017年3月16日

附件:

附件: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》的通知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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